大田县民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2-12-15 10:57 来源:大田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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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淑梅等代表:

《关于增加社区工作人员的建议》(第1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根据《三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明2020105号)精神:社区配备工作者一般不少于5人。综合社区人口数量、辖区面积和服务内容等因素,合理确定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职数。常住人口1000户以下的社区,安排5-7名工作者,1000户至3000户的社区,安排7-9超过3000户且流动人口多、工作任务较的社区,县委组织部批准可适当增加1-2人,最多不超过11每个社区至少配备1名专职城市基层党群工作者,纳入社区工作者统一管理。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专职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福建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依法选举产生。

三、2022年4月13日,委、县政府组织了县委组织部、编办、公安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均溪镇、城区办、社区等相关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结合当前实际,会议原则同意各社区按照规定职数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领导署名:黄桂珍

人:宋建军

联系电话:0598-739376

 

    大田县民政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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