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水利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9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3-06-19 15:25 来源:大田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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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美颂等代表: 

  《关于均溪河道内永久清除种植物的建议》(第009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均溪河道内种植蔬菜问题。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管理条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的规定,会同属地乡镇、城管局等有关单位常态化开展清理整治,发现一处,清理一处。 

  二、关于突出水位地块清理问题。按照《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安全生态水系治理技术导则》等要求,建设生态缓冲带,对陆域面源污染进行拦截、过滤、净化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的立体植物带,采取各种方法修复受损伤的水体生态系统的生物群体及结构,重建健康的水生态系统,最终使生态系统实现整体协调、自我维持、自我演替的良性循环。因此,对部分河道漫滩、河心洲等,将根据实际情形作适当保留,对其他水土淤积,影响行洪安全的堆土,将视县财力安排情况,适时组织清理消除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对涉河四乱问题的巡查与清理整治工作,并按照水生态的要求,对河心洲等进行进一步研判与论证,适时适度清理整治,提升河流自净能力、保护均溪河的生物多样性,保障河道行洪安全。 

  此复。 

    

  领导署名:林芳庆 

  联 系 人:叶式炉 

  联系电话:8731875 

    

    

    

  大田县水利局 

  202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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