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3-06-27 09:38 来源: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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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广文代表:

  《关于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第12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对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我局职责,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一、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机制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涉及多部门,需要县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协同出力。今年县政府建立了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机制,县政府同意由政法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小组,部署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小组形成五个工作专班,定期对相应的校园周边进行检查,定期对检查的情况进行通报。我局也相应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机制,指派专人组成工作专班,配合相关部门定时参加检查,对校园周边进行综合治理;同时我局还在每个开学季、每年中考、高考期间等重大时期都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开展校园周边整治 

  (一)检查情况 

  今年来,我局出动执法人员248人次对校园周边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和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个别店铺未及时办理营业执照,我局当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2、发现校园周边店铺有少量“三无”和无中文标识玩具,现场责令改正,要求店主下架。 

  3、发现校园周边个别店铺无证经营烟草,执法人员对违法销售物品现场查扣并立案处理。 

  4、发现校园周边个别店铺寄存、出租手机和提供手机充电服务。 

  (二)存在问题的对策 

  1、存在个别的无照经营户。 

  通过校园周边检查,发现存在个别店铺未及时办理营业执照,这些店铺大都为新开张的或一些闲在家的老人卖一些零星的东西。这些老人的子女多不在身边,有的不会讲普通话,法律意识淡薄,很难沟通,我局主动找村干部,联合村干部与这些经营者进行沟通,为他们提供上门办照服务,解决无照经营问题。我局将加大对校园周边经营户的监管,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对具备法定办照条件的经营者,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对责令不改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存在销售三无玩具现象 

  通过检查,发现了个别店铺有经营少量的“三无”玩具、无中文标识玩具,这些“三无”玩具的价值小,数量少,而且很多经营者是上了年纪的老年人,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针对这些轻微违法行为,相关法律法规也只能是责令改正,只有在违反“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和“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等情况下,且违反情节严重的,才能依据 “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我局将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对三无玩具对孩子不良影响的宣传,要求校园周边的经营者自觉抵制、拒绝销售“三无产品”。 

  3、存在个别店铺无证经营卷烟 

  校园周边个别店铺看到个别不良少年有吸烟的需求,将卷烟偷偷地拆零按根销售给未成年人,针对这一现象,我局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加大对校园周边店铺的宣传,要求严禁销售卷烟给未成年人,对有烟证的经营户要求在明显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标语。我局将加大与烟草专卖局的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校园周边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行为,发现校园周边无证经营烟草制品的将从重处罚。 

  今年来,我局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加强对校园周边无证经营卷烟制品违法行为的检查,我局已立案查处6件无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案,结案3件,罚没金额4781.60元;烟草部门已立案查处3件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案。 

  4、存在个别店铺寄存、出租手机和提供手机充电服务。 

  建议教育部门加强对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和《福建省禁止中小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课堂的规定》相关文件的执行,加强家校配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学生自觉合理使用手机,自觉不带手机。由于学校的管控,个别学生将手机寄存在校园周边店铺;还有个别商铺看到学生想用手机的需求,出现了出租手机的情况。针对这些现象,因取证难,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禁止,没有明确的可以依据处罚的法律法规,我局只能从不利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加大对这些商铺的宣传,增加这些商铺的社会责任意识,提醒校园周边商铺不要出租手机给学生,不要给学生提供寄存服务。 

  三、促进社会共治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呵护。食品安全是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方面。我局积极促进社会各界力量共同维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一是发挥大田县老年大学食品安全志愿服务队作用,以小组为单位开展志愿活动,对证照快到期的提前提示提醒,劝导不销售过期食品,对经营场所卫生状况不整洁的进行劝导。二是发挥学校团委作用,由学校团委牵头,组织家委会、学生会、值班老师成立劝导队,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劝导。三是发挥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作用,由县食安办聘请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士,对社会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四是发挥餐饮行业协会作用,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宣传”的方式,促进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自律。五是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体监督作用,开展“你点我查”、“你点我检”活动,让每一位群众都能成为食品安全的参与者、见证者和监督者。 

  四、加大宣传 

  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今年来,我局发放和张贴《关于重点行业场所和校园及周边地区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600余份。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单200余份。 

  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领导署名:林春忠 

   人:连宝永 

  联系电话:18005980986 

    

    

    

                              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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