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3-06-15 16:12 来源:大田县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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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启我县民俗活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民俗文化活动的关注,现就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民俗文化活动是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创造、共享、传承的风俗生活习惯,是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对旅游产品的开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多年来,我县重视民俗文化活动的传承与弘扬,随着疫情防控的放开,我县已全面恢复民俗文化活动开展,主要体现:

  一是推动民俗文化活动的保护传承。大田县民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别具特色,现有民俗类国家级非遗项目2项:龙舞--大田板灯龙、杂剧作场戏;市级项目5项:大田汉剧、汤泉迎花灯、华溪稻草龙、㙴城高氏点灯迎鳌传家训民俗活动、大田赛猪节,我县市级以上非遗项目共12项,民俗文化类非遗7项,占比达58%,民俗活动的申遗有效推动了民俗文化活动的保护传承。

  二是全面开展民俗文化活动普查,全面恢复民俗文化活动开展。为进一步推动民俗文化活动开展,今年,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俗文化活动的摸底、收集、整理工作,统计数据显示我县每年民俗文化活动达271场次,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我局主动靠前,对乡镇举办的民俗文化活动进行指导,截止5月份已开展民俗文化活动100余场次,民俗文化活动的全面开展助推了其活态传承。

  下一步我局将全力推进民俗文化活动保护传承,加大民俗文化的产业开发力度及其在整体文化产业结构中的转化机制,赋能我县文旅经济发展。

 

  领导署名:郑昌文

  联 系 人:赵美华、连福石

  联系电话:0598-7222157

 

 

  大田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3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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