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3-06-29 10:31 来源:大田县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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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起满等代表:

  《关于要求协调解决谢洋乡象山景点卫生清理费用问题的建议》(第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象山景区位于大田县谢洋乡境内、戴云山脉西麓,最高峰海拔1432米,四周群山环抱,空气清新,植被种类丰富、成分复杂,各种乔、灌、草分层明显,地貌景观多样,观赏价值较高。珍稀动植物有红豆杉、赤楠、穿山甲、东方蝾螈等。景区内有红豆谷、万军洞、湿地等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50余亩的天心湖形成高山出平湖的奇景,还有始建于元代的象山寺、瓦窑遗址和刘公坐化成仙的神奇传说,被誉为“南方天山”。

  由于象山景区属大仙峰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且划入生态红线,根据县政府《关于研究大仙峰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纪要》(〔2019〕7号)、《关于研究象山景区整改有关问题的纪要》(〔2020〕11号)等文件要求,象山景区内已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退出经营,按属地原则交由谢洋乡政府管理,象山前期开发天心湖和公路建设租用的水田租金已列入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据实拨付,我局每年积极协调,及时兑现。关于象山景区的卫生清理费用,因我局无相关可支出的渠道项目,将积极沟通其他相关部门,了解可支出的这方面资金,或争取一并纳入财政预算。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保护生态和发展生态两条腿走路的原则引导开发象山景区,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在不影响生态保护前提下,积极策划文旅项目并开展招商引资,合理有效地开发利用象山生态旅游资源。

 

  领导署名:苏晋板

  联 系 人:张春珍

  联系电话:13507582220

 

 

  大田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3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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