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1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3-06-19 17:00 来源:大田县均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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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类别:B类       

张丽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设社区居委会的建议》收悉第0119号,现答复如下: 

  我县社区隶属于均溪镇管辖。早在50年代,城区仅设1个居民大队,后随着居民数量增加,于1988年6月成立玉山、凤山、宝山、南山四个居委会,城区面积增加为9.6平方公里 ;1997年9月,扩编至8个社区居委会并沿袭至今,管辖城区范围东起兴田路秋桐小区,西至白岩山南路宋京路口,南至福田大道石牌路口,北至北山路福星花园,辖区总面积12.11平方公里。 

  2013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实施方案》(明委办发〔2013〕13号),2019年,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田委〔2019〕8号),针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职责、组织机构、队伍建设、设施建设、体制机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社区建设的人、财、物等难点问题,确保了社区建设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2020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治理的若干措施》(明委办发〔2020〕12号)文件精神,《措施》共出台了11项具体措施,主要聚焦在社区工作经费保障、老旧小区改造、社区相关场所建设、创新管理和工作机制、社区协同共建等方面。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出台了《三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明民〔2020〕105号),对社区组织设置、教育培训、规范管理、职业发展、组织领导等10个方面内容对社区工作者管理进行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100户至700户的范围内设立”的精神,按照我县城区社区管辖面积、常住人口应设立16-22个社区。《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规定,新设立社区需明确设立理由、集体财产处理意见、区域划分情况以及社区居民意见,社区办公场所、工作人员配备、论证、风险评估等情况。2021年5月至7月,县人大、政协先后深入细致地调研。我镇根据社区管辖面积、常住人口、工作量、财力及未来城市拓展等方面因素,2021年8月份委托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厦门分院对大田县城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专项梳理及社区划分专项规划方案。 

  通过前期广泛征求意见,结合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厦门分院规划方案,我镇提出加强完善社区居委会建设方案,并已呈报县政府。 

  2022年4月7日,县政府组织了县委组织部、均溪镇、政法委、人社局、民政局、社区等部门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社区工作者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纪要〔2022〕20号)。会议拟同意在不增加社区数量前提下,根据《管理办法》核定职数上限配置社区工作者,会议原则同意我镇按照规定职数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2022年8月我镇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社区工作者已到岗到位。 

  各位代表,感谢你们对均溪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李序扶 

  联 系 人:章开苗 

  联系电话:13605976835 

 

 

 

                                      均溪镇人民政府       

  20236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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