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陈兴泉、柳碧云、连良钢、陈首锵、连广周、詹尾姣、连建华等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协调处理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工业废水排放问题的建议》(第008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大田红狮水泥有限公司项目概况
大田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大田县太华镇小华村,共有大田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年产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大田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0.5万吨飞灰水洗预处理项目和大田红狮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15万吨/年工业废物技改项目等3个项目。相关项目均已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并且能够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相关设施生产做到稳定运行。
1.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中的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软化水运至原料堆场进行洒水降尘;窑头、窑尾以及石灰石破碎、粉磨、水泥库等各道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且窑头、窑尾均已安装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省生态环境厅联网。
2.飞灰水洗预处理项目的废水经水洗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化验废水收集后入水泥窑焚烧;飞灰预处理废气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盐酸储罐大小呼吸阀废气、飞灰水洗及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氨气经收集后进入“氧化塔+吸收塔”处理排放。
3.水泥窑协同处置15万吨/年工业废物技改项目中的飞灰水洗预处理项目废水经水洗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其他各类废水收集后混入挥发性危险废物,入窑焚烧不外排;固废预处理废气送入回转窑直接作为助燃的一次风进入窑头焚烧分解。水泥窑协同处置窑尾烟气经窑内高温+低氨脱硝+SCNCR+余热回收+电袋除尘+急冷处理后外排。飞灰预处理废气原灰仓及蒸发结晶车间产生的粉尘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盐酸储罐大小呼吸阀废气、飞灰水洗及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氨气经收集后进入“氧化塔+吸收塔”处理排放。
二、企业监管情况
近年来,我局以环保“双随机”检查、“执法大练兵”、“清水蓝天”等行动为契机,对相关项目已开展了20余次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项目有生产废水外排和生产废气超标排放问题。在我局环境监测站每季度对大田红狮水泥有限公司窑尾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铅、镉及其化合物等项目开展的监督性监测中,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废气均达标排放。另外,企业还根据要求开展了自行监测,经企业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应不同的监测频次开展的自行监测,其废气、废水排放均达标。
三、企业提升改造情况
1.大田红狮水泥有限公司自投产以来逐步开展各项技改项目,目前已完成窑头电收尘技改、窑尾电袋除尘技改、低氨脱硝技改。
2.自2012年开始大田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已通过2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我局已要求大田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开展最新一轮次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有关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3.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我局已要求大田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开展废气超低排放改造,有关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指导督促企业加大投入,对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各类废气进行治理,如期完成年度废气超低排放改造任务;二是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和属地乡镇,加强执法联动,强化监管力度,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领导署名:林起雄
联 系 人:赖庆熙
联系电话:18605959562
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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