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杜小燕、范七二、范秀桂等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护城河治理的建议》(第011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护城河总体水质情况
护城河作为城区重要的组成部分,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根据位于城区内的小溪坂桥、华兴等水质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显示,城区整体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及以上标准。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工业企业日常监管。通过“双随机”、“执法大练兵”、“清水蓝天”及日常检查抽查等形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城区相关工业企业依照环保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严格履行环保职责,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三年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巡查企业20家次,未发现涉水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开展环境专项整治攻坚。严格按照《大田县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履行部门职责,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开展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建设和污水源头管控等工作。
三是积极组织环保志愿活动。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主题党日”活动,定期组织局机关干部到白岩公园、城区绿道以及责任片区清理烟头、塑料、食品残余等垃圾,助力创建文明、卫生城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在县人大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下,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职能,做好流域水质跟踪监测,一旦发现水质异常,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污染源排查及整治工作,保障护城河生态环境。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起雄
联 系 人:叶树锦
联系电话:0598-7222083
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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