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2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林清华、连丽红、林开安、张乃军、周联灯、林开品等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坑口水库饮用水源地管护的建议 》(第002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一)县政府高度重视水源地保护工作,于2013年制定下发了《大田县坑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在原有的基础上,将坑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延长20年(自2014年至2033年),每年从县财政中列支100万元(其中,谢洋乡70万元、吴山镇20万元、屏山乡10万元,专门用于坑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水生态修复。除此之外,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县政府加大资金投入,2020年以来,共安排坑口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 1451万元,生态林补偿金128.9518万元,天然林停伐补助金39.33万元。
(二)关于从每吨水费中提留0.1元设立专项资金的建议,我们将会同水利等相关部门积极汇报,争取县里的支持。
二、实施水源保护工程
(一)农林水利工程方面。一是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已完成一期工程54公里新改扩建供水管网铺设,地表水厂二期工程已建成并网运行,分层取水工程应急水源(黄机坑取水工程)已完成拦水坝建设,完成输水管道1.24公里,铺设分层取水主管道1公里。二是实施下岩水库建设工程。导流洞工程已完工并完成部分验收和完工验收,大坝主体工程因土地报批等问题未开工建设,正加快推进项目征迁工作。三是实施屏山溪安全生态水系工程建设。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综合治理河长8.41公里,正准备完工验收。四是实施面源污染防治行动。在水源地周边乡镇建立耕地质量监测点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科学施肥喷药,防止农业废弃包装物乱丢乱弃。共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0.3吨,全年计划完成回收率和处理率达50%以上。五是实施生态修复。加大造林力度,通过营林措施提高坑口水库周边森林质量,完善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完成坑口水库一重山“森林赎买”540亩。
(二)生态环保工程方面。一是实施居民搬迁安置工程。对水源地开展综合治理工程,投入2.3亿元对一级保护区内的居民进行搬迁安置,新建石牌镇老厝村“铁籽坂”安置小区。目前,安置房工程已经完成建设,部分搬迁户已经入住。二是实施污染整治工程。重点实施总投资3889万元大田县坑口水库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及水质安全保障工程项目,建设人工湿地、生态沟渠及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进一步加强水源地的保护。目前,已到位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09万元,项目正有序推进中。三是实施藻华应急处置工程。针对今年受持续高温气候影响,水质中的PH值持续升高,存在藻华隐患。为此,投入80万元聘请福建省环保设计院实施藻华应急工程,目前,已实施二期,藻华问题已得到明显的缓解。
三、强化日常巡查管护
一是开展问题排查。组织人员对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的各类污染源进行排查,对库面的漂浮垃圾进行清捞。目前,排查出的21个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二是开展水质监测。在及时查看水源地水质自动站数据的同时,加大水质监测频次,每月一次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为水源地保护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三是严格环境执法。借力“环保大练兵”“清水蓝天”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及属地乡镇切实加强水源地日常环境管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下一步,坑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将参照《大仙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对库区周边林木(含竹林)进行管理,防止违法采伐等破坏森林现象,同时我们将统筹重点流域等各类资金,完善补偿机制,加大补偿力度,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喝上干净、安全、放心的饮用水。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起雄
联 系 人:林 娜
联系电话:0598-7222083
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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