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3-06-05 09:42 来源:大田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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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严昌垓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打击建筑垃圾渣土乱偷倒问题的建议》(第118号)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县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收到你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委派专人负责落实工作。

近年来,随着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步伐的加快,城区建筑垃圾和弃土量增加。2013年,由福塘村委会作为项目业主在福塘村和石牌镇石牌村交界“龙坦垵”处建设弃土场,后因项目业主资金、土地征用等问题,未能投入使用。2017年,由县城投公司作为项目业主选定华兴镇仙峰村“柴桥坑”弃土场由于土地征用、造价高等问题,未能如期实施。2020年由均溪镇人民政府、国道纵五线指挥部负责组织对华坑村“凉坑”“大凉坑”处土地实施复垦,并对复垦方案的标高进行调整,土地复垦所需的填土及耕作层必须采用城区建设项目弃土,“凉坑”处已收纳建筑垃圾、工程渣土40余万方,“大凉坑”处部分土地正在征收报批中,无法正常收纳。2022年,成立福建美田市政设施经营有限公司,并推进固废(建筑垃圾)处理厂项目建设,后因土地等原因,未能如期实施。

鉴于我县建筑垃圾处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局已将相关工作列入日常管理,积极采纳代表们的合理化建议,并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治理。

(一)集中开展整治。针对近年来城区周边建筑垃圾乱倾倒问题,我局先后组织对郭村、周田、杉板桥、温镇、华石线等处乱倾倒建筑垃圾进行了整治清理复垦,并在易发乱倾倒垃圾处安装了监控、设置了禁示牌,有效遏制乱倾倒建筑垃圾问题。

(二)强化日常监管。1.加强对城区周边巡查力度,采取日常巡查、错时巡查、夜间巡查、蹲点跟踪等方式,及时发现查处违法弃土、乱倒建筑垃圾等行为,2022年以来累计查处12起乱倾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2.加强在建工地和房屋装修监管,建筑垃圾外运前必须到县渣土办办理准运手续,对处置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进行严密监控,要求到指定场所消纳。3.启用数字城管平台,现有4家渣土运输企业完成接入三明市建筑垃圾处置监管平台和数字城管平台,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安装使用行车记录仪、GPS卫星定位监控装置及密闭装置,同时在主要路段加装监控,接入数字城管平台,实现建筑垃圾信息化、智慧化监管。

(三)解决消纳问题。为彻底解决建筑垃圾乱象问题,我局计划由美田市政公司负责实施城区建筑垃圾统一收集、运输、处置业务,同时积极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解决建筑垃圾消纳问题

 

领导署名:刘传贵 

人:罗春秦 

联系电话:7222155

 

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6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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