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财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2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林丽莉等8名代表:
《关于提高代课教师待遇的建议》(第002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县财政局始终坚持“办好教育为人民”的方针,积极履行财政教育工作职责,牢固树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大教育事业资金投入,不断提高中小学、幼儿园代课教师的工资水平,足额保障代课教师的福利待遇;2017年起已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代课教师的工资、社保缴费(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全额纳入单位年度财政部门预算;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9〕2号)精神,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学校自聘的一线代课教师每人每月工资标准提增300元至2300元(人均月工资1800元、社保缴费500元),后勤管理、保安、生管人员每人每月工资标准提增20元至2000元(人均月工资1500元、社保缴费500元);根据县政府办《关于转发2020年县直部门和单位综合财政预算编制方案的通知》(田政办〔2019〕79号)精神,从2020年1月1日起按代课教师月工资标准2400元(其中:工资1800元、社保缴费600元),后勤管理、保安、生管人员月工资标准2100元(其中:工资1500元、社保缴费600元)全额纳入单位年度财政部门预算。今后县财政局将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县政府制定出台的代课教师待遇政策,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代课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兑现,保障代课教师的福利待遇,确实解决中小学、幼儿园代课教师的实际困难,促进我县代课教师队伍稳定。
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和支持,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郑丁炫
联 系 人:林美德
联系电话:0598-7241690
大田县财政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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