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4-05-28 09:06 来源: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尊敬的廖美花、叶红、林广文、丁梅芳代表:

  《关于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建议》(第41 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校外托管机构监管问题 

  2023年10月18日,大田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县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田未保委〔2023〕2 号),加强对各部门未成年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行“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建立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未保委副主任担任总召集人,县教育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召集人,各乡(镇)、县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卫健局、应急局、城管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依法履行对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职责。 

  根据该通知,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为: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登记注册、食品经营许可工作;负责学生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从事无须取得行政审批证件即可开展经营活动的一般经营项目的违法经营行为,以及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的校外托管机构的违法行为。 

  我局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管。2023年出动168人次对校园周边机构进行摸排检查,立案查处校外托管机构违法经营案4件,罚款金额1600元。2024年以来,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的检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 

  县政府高度重视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管。今年3月份,县政府草拟《大田县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各部门的意见。相信在政府的主导下,在各部门的联合监管下,校外托管机构会慢慢形成规范化经营。 

  二、售烟给学生的监管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对明知消费者是未成年人依然对其出售香烟的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和公安等部门依职责依法进行查处,其中,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查处。 

  长期以来,我局与烟草专卖局建立长效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查处无证销售卷烟的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我局共立案查处无证经营卷烟案8件,查获涉案违法卷烟136.4条,违法金额26906.5元,没收违法金额1073.8元,处罚没款金额8935.7元。今年以来,我局已立案查处无证经营烟草制品案8件。 

  三、提供学生手机租赁、存放问题 

  国家实行“放管服”改革以来,全面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经营者提供手机租赁、存放等经营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范围,属不需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经营者只需申请登记注册即可经营。 

  学校的未成年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相关部门的协同监管。5月份,县公安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管局、移动通讯部门约谈校园周边经营手机商铺,就涉及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出租出售手机、代充值、代购等一些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经营行为,指出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及甚至可能涉及犯罪的问题,对经营者进行警示教育。我局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对校园周边商铺进行行政指导,引导商铺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责任出发,不经营危害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的经营项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违规行为。 

  四、开展校园周边整治情况    

  (一)建立校园周边监管长效机制 

  为推进校园周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建立校园周边监管长效机制,我局于2023年部署下发《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校园周边监管长效机制方案的通知》(田市监信〔2023〕47号),明确校园周边治理工作的目标、职责分工和治理内容,将校园周边监管纳入长期监管范围,常抓不懈。 

  (二)再动员再部署 

  今年4月16日,我局根据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对校园及其周边市场监管再动员再部署,下发《关于加强校园及其周边市场监管的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加强校园周边监管,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把好登记审核关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校园周边经营范围的审核。对校园周边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经营范围,严格审核,一律不予核准登记注册。 

  (四)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加强涉及未成年人消费纠纷的12315、12345举报投诉件的处理,抓好办件落实情况跟踪,对流转件做好投诉人的政策解释,并保留相关记录。利用“大田市场监管”公众号发布《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你拍我查”活动公告》,鼓励社会公众对学生用品相关的虚假宣传行为、校园周边生产销售仿冒日用品、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五)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加强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教育、公安、文旅、人社、烟草、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的关于重点行业场所和校园及周边地区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与教育局、文旅局和科技局等部门,协同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2023年以来,我局对违法违规经营的校外培训机构,累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17 份;立案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行为案件2件,罚款3000元。 

  (六)校园监管成效 

  2024年以来,我局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109人次,检查416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0份,查处相关违法违规经营案件12件,罚没金额3.332万元。其中向未成年售酒案件2件,罚没款2.2万元。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大田市场监管工作! 

    

  领导署名:陈结章 

  联系人:连宝永 

  联系电话:0598-7225726 

  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