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财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7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余有龙等代表:
《关于加强上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建议》(第0078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近年来,由于经济下行,企业生产经营持续低迷,叠加减税降费政策及化解过剩产能影响,我县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凸显:一方面,税收收入不断下滑,非税收入下降明显,后续财源增长动力不足,基金调入缺口加大,可用财力进一步减少;另一方面,财政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三保”支出逐年加大,可用财力与“三保”等刚性支出增长缺口不断拉大。另外,国家重点项目诸如铁路、高速公路建设,以及教育、卫生等民生补短板也需要地方承担大额资本金及配套资金。最终,致使许多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款未能够及时、足额拨付给有关乡镇或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的要求,在全省各县市区范围设立县级财政“三保”资金专户,专门归集和核算“三保”政策范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项使用,杜绝了其他项目支出的挪用和挤占,切实保证了国库资金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兜牢兜实“三保”底线,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4月1日,我县“三保”资金专户已正式启用。目前,市财政局对我县的调度资金几乎直接调入我县“三保”资金专户,这样就导致“三保”以外的支出腾挪空间更小,支出压力加大。面对严峻的收支形势、突出的收支矛盾,我局在保障“三保”支出的基础上,通过强化组织收入、完善调度机制、注重资金监管,逐步拨付专项资金。
一、强化组织收入。
一是强化税收征管。加强同税务部门协调配合,规范和强化收入征管措施,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控管,确保应收尽收,大力稳定税收收入。特别是加强对矿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监控分析和跟踪管理。围绕矿产资源开发全链条开展协税协审机制,通过矿业流通中心智慧平台和源头监控管理,防止税收流失。二是盘活资源资产。摸清国有空置房、店面、闲置土地、厂房等国有资源资产底子,全面掌握资产产权以及可处置清理情况,策划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城区智慧停车场、生态流域修复治理3个项目,实现盘活资金54799万元,拓宽财政收入来源。三是加快商住地块出让。统筹推进城区土地收储,有序出让土地,实现土地出让收入。稳妥有序推进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在保障补充耕地任务落地及旧村复垦等自用指标的情况下,根据县情合理高效交易,实现指标交易收入。
二、完善调度机制。
根据财政资金压力现状,研究出台《关于建立财政资金调度会商机制的通知》(田财〔2024〕71号)文件,于每月5日、15日、25日定期召开资金调度会商会,通报收入预计情况和完成情况,并根据库款水平,通过日常股室与业务部门沟通掌握的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编制的台账分析项目轻重缓急,最后提出本阶段支出计划,拨付专项资金。
三、注重资金监管。强化资金绩效管理,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完善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机制,实施事前申报目标、事中动态监管、事后绩效评价,采取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结合,全方位多环节的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科学。
综上,我局将继续多渠道抓收入,尽最大努力保障项目资金落实,尽早兑现已达支付条件的项目资金。
请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理解、支持,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郑丁炫
联 系 人:涂育强、陈好妹
联系电话:7222194
大田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