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5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李梅莲、吴士海、林敏等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改善乡镇环境保护的建议》(第005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环保意识。近年来,我县坚持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多角度开展全民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和生态文明意识。一是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由大田生态环境局、县政协、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10余个部门联合在凤翔新天地、时代广场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介绍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传达绿色健康的生活理念,2023年来累计发放环保知识手册、保护生物多样性知识折页、环保购物袋等宣传品5000余份;二是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村民代表等,到城区污水处理厂、坑口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了解污水处理、水质监测、固废治理等环保知识,保障公众对生态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截至目前,已组织活动7场次;三是借助“送法入企”活动,组织业务骨干到辖区企业发放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汇编等资料,通过开展座谈交流、典型案例讲解等方式,将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激发企业环保意识与社会责任感,引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在财政压力逐年增加的情况下,不断加大乡镇环保工作资金投入,在乡镇村容村貌提升、坑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管理等方面予以补助。2023年县本级环保投入资金6459.28万元,2024年第一季度县本级环保投入支出1264.32万元,全年预计投入数6460万元。
三、严格环境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通过“双随机”“执法大练兵”“清水蓝天”及日常检查抽查等形式,综合利用联合执法、科技执法、错时执法、突击检查等手段,坚持日常监管和重点监察相结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通过不定时、不定期、不间断等举措,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以来,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8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7件,处罚金额237.87万元,移送行政拘留案件5件,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在县人大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下,积极发挥部门职能,多形式策划组织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和政策支持,持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改善乡镇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起雄
联 系 人:冯思琪
联系电话:0598-7222081
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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