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2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林淑香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落实城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建议》(编号第0123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镇会同大田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磋商,并于6月19日组织人员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执法工作,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对下一步加强城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认真研究,现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对部分小区存在占用公共消防通道的现象进行常态治理。由责任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合行动,对小作坊、小工厂及仓储业主违规占用公共消防通道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督促严肃整改。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开辟防火通道,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是大力整治消防车道占道行为。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由责任部门牵头,城管、消防、综合执法队伍、社区根据管辖权限进行联合整治,对居民区车辆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及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定期联合整治,保障通行顺畅。
三是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小区内商贸集中区域应划分商贸、仓储、物流区域,进行分类管理。生产、储存、经营集中区域的建筑,其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间距等指标应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对非营业期间无人员停留和用电需求的场所实施限时断电。
四是完善日常消防管理机制。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推广居民楼院“楼长制”,加强防火检查、巡查。
五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设立消防宣传栏、宣传站等固定宣传阵地,依托县消防救援大队设立综合消防教育培训基地。注重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独居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建消防志愿者队伍,加强日常训练演练,提升群众自防自救能力水平。
领导署名:毛延龙
联 系 人:林丁峰
联系电话:13507555344
均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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