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日期:2025-04-28 10:47 来源: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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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农村散养群体服务的建议》(第24号)收悉,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如下。 

  一、组织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调研工作。2024年10月21日-22日县食安办牵头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到相关单位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运营管理情况专项调研。针对我县生猪定点屠宰运营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及时调整委托协议、健全冷链配送机制、优化生猪检疫服务、强化城乡执法联动、加大违法打击力度”五点工作建议,形成《大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调研情况的汇报》于2024年10月31日提交给县政府。 

  二、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产品不得上市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4条第八项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经检疫合格的猪肉产品流通销售无区域限制。 

  三、进一步规范定点场所屠宰。未检疫猪肉流入市场,将危害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我局与有关职能部门将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理顺有关环节,推动农村养殖的生猪进入定点场所屠宰、依法上市销售,同时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定点屠宰收费。。 

    

  领导署名:陈结章 

   人:范雪燕 

  联系电话:13385082220 

    

  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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