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民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8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章志雄等代表:
《关于完善火化安葬全过程跟踪管理的建议》(第008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火化安葬基本情况
(一)基础设施概况
我县殡葬服务中心按照国家二级馆标准建设的,现配备殡仪服务车6辆、平板火化炉3台、骨灰存放格位1000个,实行24小时全天候火化制度,年火化遗体2100具左右;大田县后龙山公墓自1998年起在均溪镇红星村后垅仔开发10亩(6450㎡),共开发了1310个穴位(含单双穴),截止2013年售完;大田香山陵园位于均溪镇后华村“五十束坂”处,2012年6月,由大田县鸿福陵园投资有限公司竞得该宗地,2012年12月,香山陵园开始审批建设,设计6900穴,香山陵园已开发约12亩(一期),单双穴位约1372个(其中单穴约400个)(不含壁葬、花葬、草坪葬),还剩余610穴(动态);为配合兴泉铁路建设项目,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2018〕55号),同意建设大田县均溪镇公益性公墓,2019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目前,已开发利用493墓穴(余24穴);根据《关于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田政文〔2005〕39号),我县陆续建设一批乡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楼堂,2025年最新统计数据,现有我县村级公墓289个、乡村公益性骨灰堂77座。
(二)当前火化安葬流程
为减少基层群众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闽政办〔2019〕3号),取消了“丧事承办人向殡仪馆领取骨灰时,应提交骨灰安放(安葬)证等骨灰去向的有效证明”。
我县殡葬服务中心推行“一站式”服务,与丧事承办人签订服务协议,通过信息化系统跟踪遗体接运、火化确认、骨灰移交等流程,并印发了《大田县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田民规〔2025〕2号),《大田县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管理实施细则》,推动绿色殡葬,降低返乡建坟的潜在需求。
二、火化安葬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殡葬基础设施不足
2005年起建设的村级公墓、骨灰楼(堂)标准低,规模小、配套设施不完善、没人管理,省政府在2012年停止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审批,各村基本没有续建公墓墓穴,客观上不便于骨灰的集中安葬;大部分丧属受“入土为安”观念的影响,不愿意把亲人骨灰安放在骨灰楼(堂),另一方面由于建设骨灰楼(堂)需要的资金量较大,自2019年,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实行省级奖补政策,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紧张程度,但大多数建制村资金有限,村级建设骨灰楼(堂)的积极性不高,全县的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分布不均,骨灰楼安放率不高;县公益性后垅仔公墓2013年已经用完,香山陵园墓位的价格较高,新乾崙城市公益性公墓(一期)项目征地和资金的约束,推进缓慢。土地和资金的短缺严重制约着殡葬设施的建设。
(二)传统观念制约
受到千年丧葬陋俗和封建迷信思想的影响,部分群众传统丧葬观念回潮,许多丧属存在“入土为安”思想,要为去世的亲人做风水坟墓,对骨灰楼堂安放模式比较排斥,导致乱占地建墓情况较为突出,要实现骨灰集中安葬难度较大。
(三)管理手段有限
骨灰流向的跟踪缺乏依据,仅对自愿安放进公墓或骨灰楼堂的骨灰进行管理,而对于私建、乱建坟墓的现象没有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各级各部门对殡葬违法行为无法采取强制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及建议
县级民政部门将继续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进一步完善火化安葬全过程的跟踪管理。
(一)强化宣传与示范引领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宣传车等工具,进一步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落实殡葬管理有关规定,树立节地生态安葬、移风易俗新风尚。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抓好城市公益性公墓和乡村公益性骨灰楼的建设,补齐殡葬服务设施短板。同时完善配套设施,加强管理,真正发挥骨灰楼(堂)及公墓的作用。
(三)加强规范管理
严格核验逝者身份信息、死亡证明、火化确认书等材料,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后方可火化;推广绿色殡葬,鼓励生态节地安葬,降低土地资源压力;设置线上意见反馈入口、监督举报专线,鼓励公众参与。
(四)推动县级层面工作保障
统筹民政、发改、自然资源、林业、财政、住建等部门协同推进,监督跟踪骨灰安葬管理,遏制骨灰二次土葬现象,推动殡葬事业绿色转型。
再次感谢您对殡葬服务管理工作的关心、重视,期望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支持、监督和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周茂座
联 系 人:林克斌
联系电话:0598-7223326
大田县民政局
2025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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