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建议》(第123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我局立足公安主责主业,多措并举,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一、强化宣传教育。一是建立“警校联合”机制,深入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宣传员”“最后一课”等主题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以“致家长的一封信”形式,不断增强学生、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二是扎实开展“一盔一带”主题宣传,通过“大田融媒”“平安大田”等公众平台媒体宣传、进校园进社区教育等多种形式,普及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和正确佩戴方法;针对快递员、外卖员群体,采取企业共治与精准管控方式同步教育,切实提升辖区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觉做到安全出行。
二、强化交通整治。一是结合城区道路交通实际,制定印发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抽调120名警力每周在城区至少开展一次集中统一行动,重点整治骑行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要求戴头盔,违法超员,飙车炸街,非法改装,无证无牌,未满龄骑行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二是科学安排勤务,采取高峰定点、平峰巡逻的方式,严查未戴头盔、无号牌上路、不按道、逆向、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公安、消防、城管、社区、学校等多部门联合治理,共同整治电动车在道路上违规停放;督促社区、物业加强管理,严禁电动车违规停放小区消防通道内。
三、强化源头治理。一是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常态化对电动车销售商开展检查,要求商家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禁销售超标电动车,不得向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电动车,销售过程中主动提供交通安全告知书,实现挂牌、购买保险与购车捆绑。二是按照“一校一策”原则,结合各学校的实际情况,加大与教育、学校等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加强对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共建共治共享良好局面。
领导署名:涂红彤
联 系 人:黄大活
联系电话:13515991157
大田县公安局
2025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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