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5-06-27 10:07 来源:大田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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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学煊代表:

  《关于石牌高速收费站反超载车道改造的建议》(第10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因泉南高速公路大田段石牌高速公路收费站反超载车道产权属于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三明管理公司,货车跳磅的违法行为属于高速交通执法部门,高速交警执法范畴,不属于县交通运输局管理范畴,交通运输局执法部门无法定依据处理。针对此情况,我们交通运输局和石牌镇政府将积极主动与高速执法石牌中队、高速大田养护站对接,共同协商解决关于石牌高速收费站反超载车道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陈永晶

  联 系 人:张 文

  联系电话:7280908



  大田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2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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