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民政局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第003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张丽美等代表:
《关于推动大田县社区适老化场所改造的建议》(第00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1.部门联动,建立台账。一是联合自然资源、均溪镇、社区等部门,对县城社区内具备改造潜力的闲置用房、旧办公场所等进行摸排。在老旧小区改造方案设计中,优先考虑将具备条件的闲置空间改建为具有适老化功能的老年活动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或长者食堂。二是通过入户走访、集中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老年人 群体,重点了解老年人对活动场所的功能需求(如休闲娱乐、健康监测、文化学习等)、使用时段偏好及安全顾虑,形成“老年人需求清单”。
2.完善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一是全面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和统一登记管理制度。自2023年起,新建城区和新建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三十平方米,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四百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对场所进行适老化装修。二是我县在创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期间,整合利用农村祠堂、闲置学校等场所,建成基层文化活动中心,配备文体活动室、棋牌室、图书室等设施设备,已构建完善的“县-乡-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设施完备率、开放率均达100%,18个乡镇文化站、城区8个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实现全覆盖,文化活动中心管理使用和免费开放由所在村(社区)负责,打造“就近可及、安全舒适”的老年活动空间。三是在老旧小区改造及市政设施维护中,重点推进坡道、扶手、电梯等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解决老年人出行难问题。
3.创新模式提升服务功能。聚焦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建设“农村幸福院+乐龄学堂+长者食堂”三合一的新型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手段,携手卫生院、第三方专业机构,以“专业+志愿”的服务方式,为社区的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居家和日间照料服务。
领导署名:周茂座
联 系 人:陈志斌
联系电话:0598-7320525
大田县民政局
2026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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