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5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陈开尧等代表:
《关于在省道S217线太华镇万湖村上洋路段恢复设置交通测速监控设施的建议》(第15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道217线太华镇万湖村上洋路段穿村而过,人、车流密集,路侧群众活动频繁,混合交通特征显著,安全形势复杂。为了从根本上扭转该路段事故多发局面,经充分论证,决定自2023年初起,取消该区间测速点,改设移动测速点,执行小车60km/h、大车50km/h的限速标准。主要基于以下考量:一是针对性防控高风险混合交通道路。该路段兼具主干道与村镇街道双重功能,行人横穿、非机动车汇入、路侧车辆停靠等现象普遍。严格控速能大幅缩短车辆制动距离,为驾驶员留出充足反应时间,有效避免人车冲突,是保护行人、骑车人等道路群体的直接且必要措施。二是强化全路段安全驾驶意识。移动测速的不确定性,在心理上形成全程约束,促使途径车辆(尤其是过境客货运车辆)在任何区段都主动减速,培养驾驶员在通过村镇时持续性谨慎驾驶习惯,构建稳定的慢行交通氛围。三是实现车辆类型差异化管控。对大中型货运车辆实施更严格的50km/h限速,是基于其制动性能弱、盲区大、事故后果更严重的现实。结合“平安家园·智能天网”,在该路段增设多处开车打电话、不戴安全带、不按道行驶等不安全的违法行为智能探头抓拍。
综上,在该路段改设移动测速点,是以速度管理为核心,旨在通过技术手段重塑安全、有序、友善的局部交通生态,切实保障沿线居民安全与道路通行安全。
领导署名:涂红彤
联 系 人:陈乘豪
联系电话:13860508686
大田县公安局
2026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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