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第0149号建议办理回复
吴嘉、翁文淦代表:
《关于优化新农保缴费机制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关心支持,结合税务征收职责、省级统一征缴系统权限规则,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前城乡居民养老保费税务征缴基本情况
按照全省统一征管职责划分,人社部门负责参保登记、缴费档次核定,税务部门承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收、批量扣款、缴费异常处置等工作。我县当前主要依托农信社社保卡、存折协议批量扣费模式征缴保费,税务系统统一生成待批扣清册推送银行扣费。
若因账户余额不足、账户冻结、系统交互故障等出现批扣失败,缴费人再次自主缴费前,必须对系统内未扣款的待批扣清册执行作废操作,否则会提示“存在在途业务数据,无法申报缴费”,该操作是全省税务统一征缴流程硬性前置环节。
目前我县部分临近60周岁、不熟悉智能手机群众无法独立操作“福建税务”公众号、闽政通APP线上作废功能,仅能依托乡镇协理员后台处置,办事往返成本高,易造成断缴风险,您提出的下沉村级处置权限建议精准贴合基层征缴堵点。
二、税务系统权限现状与办理落实情况
全省统一社保费征收后台实行分级权限管控,待批扣清册作废权限仅开放两类主体:一是缴费人本人,通过福建税务线上渠道自主作废;二是乡镇层级税务经办协理员,依托专用客户端后台批量处置。村级协理员、村便民服务账号无系统操作入口,受省级税务征管平台权限配置限制,未下放作废处置权限至村级层面。
该权限设置主要出于税费数据安全、费款风险防控、权责分级管理要求,全省各区县执行统一标准,县级无权自主开通村级操作权限。针对您提出将权限下发至村一级的建议,我局已会同县税务部门向省、市上级部门反映。
三、下一步优化提升工作举措
1. 持续向上跟踪对接:常态化对接市人社、税务等部门,持续跟进省级社保费征管系统权限优化、流程简化进度。
2.常态化开展基层业务培训:联合县税务局定期组织村协理员开展社保费征缴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批扣失败排查、线下缴费引导、群众咨询答复等实操内容。
3. 拓展宣传引导渠道:组织乡镇、村协理员入户宣讲、短视频等宣传方式,普及批扣失败后的缴费操作流程,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与自主办理能力。
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我局将持续加强与税务部门协同,不断优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服务,切实保障群众参保缴费权益。
领导署名:吴高勇
联 系 人:田有炼
联系电话:0598-7335169
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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