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水利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4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郑上照等代表:
《关于调控水电站下泄流量的建议》(第00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情况
我县现有水电站133座,总装机容量15.838万KW,其中文江溪流域水电站52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以来,我县大力开展了水电站生态治理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小水电行业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
(一)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核定及调整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水农电〔2017〕19号)文件要求和部门职责,2017年11月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会同县水利局对全县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值进行核定(田环保〔2017〕250号)。2022年,我县开展水电站清理整治行动,委托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编制《大田县水电站清理整治“一站一策”工作方案》,在统筹考虑全县各水电站所在的流域面积、河流特征、下游生态和其他用水需求,以及气象、水文等多方面因素,梳理复核了全县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核定值,对(田环保〔2017〕250号)文中的京口天源等31座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核定值提出了调整建议,2023年8月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大田县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的函》(田环保〔2023〕24号)对部分水电站的最小下泄流量核定值进行调整。
(二)下泄流量监测和“五严管理”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2018年我县开展农村小水电生态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按《福建省水电站生态泄流及监控技术指导意见》(闽水农电〔2018〕5号)的技术规范完成水电站生态改造“一站一策”方案编制,2019年底完成全县水电站生态泄水设施改造和在线监控设备安装,2020年6月完成数据接入省环保监控平台进行在线监管并实施数据考核。
为进一步强化最小下泄流量日常监管确保数据合格准确,我局指导水电站执行下泄流量管理“三必须”,实行下泄流量监管严肃目标考核、严格整治提升、严格监督检查、严格问题整改、严格执法处罚的“五严”管理模式,对水电站下泄流量违法行为零容忍。
(三)文江溪流域水电站管理提升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推进文江溪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我局制定实施《文江溪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电站管理提升工作方案》(田政办〔2024〕4号),在开展水电站清理整治退出32座水电站的基础上,对文江河流域52座水电站,再次梳理分析评估,针对枯水季节易出现流量不足、易于出现局部区域断流、围坝垃圾清理不及时等问题,逐站指导编制《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提升改造方案》,2024年完成文江河流域水电站提升改造任务,文江溪干流上的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执行多年平均流量20%的流量值(规范要求为:多年平均流量10%),并鼓励水电站在执行核定值泄放的基础上,通过调节水库的科学调度运行增加生态下泄流量。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强化部门联动,严厉打击水电站未落实最小生态下泄流量、擅自开闸排泄库内底泥、向下游排泄坝头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
2、继续加强与环保部门沟通协调,根据文江流域的实际情况在政策允许条件下,经科学论证进一步对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核定充实完善,努力实现水电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统一。
此复。
领导署名:林芳庆
联 系 人:赵紫日
联系电话:13605982510
大田县水利局
2026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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