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水利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7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廖尚洋代表:
《关于建设大同村(过坑到湖坂)朱坂溪小流域防洪堤及机耕道的建议》(第0070号)收悉。现结合县农业农村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1.所提的大同村(过坑到湖坂)河道流域面积5.4941km2,河长4.453km,属朱坂溪支流。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办法》、《福建省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2021-2025年)》等文件通知要求,拟实施的山洪沟治理项目需河道流域面积在20-200km2,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流域面积在200-3000km2,大同村(过坑到湖坂)河道治理暂不满足政策要求。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努力将该段范围纳入项目规划盘子,争取早日实施。
2.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包括: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禁止区域包括:严格管控类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退耕还林区、退牧还草区,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区域。建议先套合相关数据库确认代表所述机耕路是否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立项条件,并按《大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0年)》总体布局要求,由乡(镇)统筹规划推动建设。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县农业农村局积极配合完善该区域机耕路建设。
此复。
领导署名:林芳庆
联 系 人:施丽婷
联系电话:0598-8731878
大田县水利局
2026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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