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6-06-17 10:31 来源:本网
| | | |

詹联燎等代表:

  《关于完善梅山中学委托办学学生周末上下学交通保障的建议》(第01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梅山中学委托办学学生露天候车不便的问题,结合我局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明确主体,协同推进。候车亭项目建设业主为属地乡镇政府(大田县梅山镇人民政府),我局将配合乡镇政府勘察点位,协助规划候车设施,方便学生就近候车。

  二是指导建设,保障质量。我局将按相关规范,指导属地乡镇政府按“实用、安全、耐用”原则建设港湾式客运站,配备候车室、功能房、卫生间、辅道等基础设施。

  三是落实政策,强化保障。项目建成后,我局将协助属地乡镇政府,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8号),申报港湾式客运站建设补助,减轻资金压力。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属地乡镇政府协同,加强指导服务,为学生营造安全便捷的通勤环境。



  领导署名:朱云飞

  联 系 人:周珺

  联系电话:8736016


  大田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