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教育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1-07-28 16:52 来源:大田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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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养8委员

《关于实施更加优惠的教育引才政策,为引进教师安心从教提供必要服务保障的议案》(编号:第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出台教育高端人才优惠政策”建议

目前我县教师总体超编,但存在学科结构性缺编、教师“老龄化” 现象突出问题,加上新高考制度改革的需求,现有教师已无法满足教学需求,需要从教师结构、新高考改革、学生数增长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有计划、有目的地补充新教师。针对新教师“招不来、留不住”问题以及“房价高”“交通不便”“引才政策附加值低”“服务保障不充分”等几大瓶颈我县积极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教育高端人才的优惠政策,并制定出台本县教育人才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落实《三明市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若干措施》《三明市高层次人才及实用型人才认定办法

1.生活补助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正式聘用并承诺最低服务年限5年的,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助,连续享受3年,3年后享受同类在职人员待遇。

2.购房补助和安家补助对引进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承诺在三明工作时间不少于10年,在三明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购房补助,其中,对中小学教育领域引进并认定的,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安家补助;对引进的实用型一类及以上、实用型二类人才,分别给予每人2万元、1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最低服务年限5年。

3.住房保障。为引进的各类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对按规定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及实用型人才,在三明购买首套自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笔贷款的最高额度可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20万元。

4.就业保障对特级、A、B、C、D类人才的配偶或子女愿意在三明就业的,原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可调入相同性质的单位工作;配偶或子女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采取直接面试办法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

5.教育保障对特级、A、B、C、D类人才的子女入园或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可按本人意愿,选择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优质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选择到辖区内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按照相当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给予补助。对E类、实用型一类人才的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其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优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升入高中学习,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中阶段的子女转学,同类别学校可以互转。

6.医疗保障对特级、A、B、C类人才在三明工作期间可参照同类在职人员享受相应保健待遇。对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年龄满55周岁及以上、且聘任时间满5年及以上的、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省级人选,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入选者,省、市优秀人才,市管拔尖人才,可享受二级保健待遇。对符合“一产一策”“一企一策”相关规定的在职高层经营管理团队人才在三明就医可享受二级保健待遇。

落实《三明市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实施办法》

1.代偿对象从2020年起新录用到三明市乡镇(不含县级政府所在镇)及以下的公办农村中小学任教的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的应届或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基本条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所学专业应与任教学科一致或相近,具备相应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师资紧缺学科;享受代偿学费政策的毕业生应在农村连续任教至少5年(含见习期),在5年服务期内可在所在县域农村学校间流动,可参加教师在职进修或培训,但不得从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3.代偿标准在履行相关协议和符合有关要求的前提下,任教满1年后每人每年退费5000元,连续退费4年,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承担。

出台《大田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与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工作满1年,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我县城区无住房且近3年在我县没有住房交易行为,需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人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各类人才每人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5万元;符合申报当年度县急需紧缺专业且入学时为本一批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入学时为国家“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2万元。

2.符合年度引进人才指导目录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引进人才,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安家补助。

关于“为引进城区普通教师提供基本住宿保障”的建议

(一)建设教师人才公寓

近年来,大田县委、县政府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启动实施面向省内外高校招聘紧缺学科教师等人才工程,推进全县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为了实现人才“引进来、留得住”,针对高层次人才在外租住费用高、生活不便等现状,大田县加强人才服务软环境建设,营造爱才重才氛围,把解决“安居”问题作为留住人才的头等大事,积极推进人才公寓建设进一步满足人才住房需求,增强人才吸引力,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2021年,大田县从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投入186万元,对县叁号人才公寓进行整体装修目前,40套人才公寓已装修完毕并通过竣工验收。该公寓坐落于县龙山宾馆大院内,每套公寓约40—50平方米,结构为一室一厅或两室一厅公寓内生活设施齐全,配备空调、热水器、床铺、衣柜、书桌等家电家具,已达到“拎包入住”标准

根据《中共大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大田县贰号、叁号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田委人才〔2021〕2 号)规定,县教育局引进和招聘的紧缺学科教师、属于当年度县《紧缺急需专业目录》所列专业招聘对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其以上学历、学位(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的应往届毕业生,通过相关申请程序后租住县叁号人才公寓产生的租金,由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全额承担。

(二)建设教师周转宿舍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区学校学生数逐年增长,教师需求也不断增加。近年来,越来越多非大田籍教师补充到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由于城区学校校舍不足,无法解决新招聘教师的住宿问题。

为解决外教师的住宿问题,改善生活环境,使他们更加安心从教、潜心育人我县规划在“凤山鸡公形”开发地块和“原石凤水泥厂片区二期”开发地块分别配套建设18套教师周转房,每套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并统一进行室内装修,达到拎包入住标准,办证手续和费用由开发商负责,交付使用后由县城投公司统一管理。目前该项目正在筹划中。

(三)建立教师食堂

目前,县政府机关食堂因承载量较小,仅在工作日期间对城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开放,暂时无法扩大就餐对象范围。建议县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增加炊事员编制,建设学校教师食堂,为单身教师解决就餐问题。

工作打算

我局将加大人才优惠政策、教师人才公寓、教师周转房和生活保障等政策性宣传,与县政府、人才办、人社局等单位加强沟通、交流,提高教育高端人才优惠政策,不断改善新教师的生活条件和待遇,做好教育人才储备,促进大田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并请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大田教育事业发展。

 

 

领导署名:范承妙

联 系 人:李序达

联系电话:7222650

 

 

 

大田县教育局

2021年7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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