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日期:2021-04-26 15:52 来源:大田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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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要求重启林权证核查程序的建议》(第15号提案)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1、根据《大田县农村集体林地林权纠错实施方案》(田政办〔2019〕37号)及《关于开展集体林地林权证查缺补漏纠错工作通知》(田自然资〔2020〕149号)文件,引导各林权单位和个人开展林权纠错工作。纠错工作完成后,由原林权证权利人申请注销有错误的林权证,再由新的林权权利人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我局将积极配合协助开展林权纠错工作。

2、建议中关于“屏山乡和坑村的集体林被错划为国有林达二千多亩”的问题,经查,林业“三定”清册中已登记为国有,建议和坑村委会收集好实际经营管理等证据,向林权争议调处机构申请调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林权归属。

3、建议中关于“部分个人经营的林地被划为生态林或保护区,不能砍伐”的问题,森林法明确规定生态林或保护区内的林木不能采伐。我局会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该问题。

 

局  长:肖宏强

系 人:严千墩

联系电话:13960513512

 

 

                  大田县林业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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