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

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2-12-08 16:01 来源: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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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郑圣泉委员: 

  《关于开展整治校园周边手机租赁寄存乱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收到提案后,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专门组织检查人员对校园周边进行检查,发现有寄存手机的现象。由于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将智能手机带入校园,有一些学生就将手机寄存在校园周边店铺,离开校园时就到店铺领回手机。对于出租手机给学生的问题,市场监管局在检查时未当场发现出租手机现象,经过检查人员的问询,也没有商家承认有出租手机给学生,一些商家只是说为了吸引学生来店内消费,可以免费提供互联网上网信号。 

   二、监管难点 

  (一)手机寄存不存在营利行为,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二)出租手机存在营利行为,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但是从目前国家商事制度改革来看,出租手机不属于需要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经营户只要想经营,就可以申请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加登记为:出租手机。根据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精神,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要按照鼓励创新原则,留足发展空间,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知晓度,引导创业群众守法经营,对具备办理证照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 

  对于不办理营业执照的商家,因没见到商家当场出租手机给学生,也没有商家承认有出租手机给学生,可见,如有存在超经营范围出租手机的违法行为,要查处取证很困难。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精神,要求全面落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因此对超范围经营租赁手机的违法行为很难给予行政处罚。 

  (三)出租手机上网的监管缺乏相关监管规定。 

  至于“变相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活动,将手机计时出租给未成年人玩游戏,或者以出借手机诱导学生到店消费。”问题,县文旅局认为既不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界定,无法取得许可证,也不符合关于计算机装置的界定,实施处罚缺乏法律依据。对“手机网吧”的监管方面,目前国家还没有相关明确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三、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校园周边监管的措施 

  (一)加强诚信经营宣传 

  为保护我县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校园周边诚信经营宣传活动,对校园周边经营户发放校园周边诚信经营倡议书。倡议“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自觉维护市场经营活动正常秩序。倡议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在销售考试文具、玩具、食品、卷烟、读物等方面严格遵守相关条款,诚信经营。同时也特别倡议校园周边经营户不要出租手机给学生,不提供学生上网玩游戏的便利条件,共同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二)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校园周边的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超范围经营出租手机行为给予行政指导、责令改正,对屡犯不改,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四、教育局加强校园管理的措施 

  (一)严格落实中小学生手机管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着力加强全县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一是优先带入校园。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要的须经家长同意并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二是细化管理措施。全县各学校将手机管理纳入日常工作,制定具体办法。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三是加强教育引导。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四是做好家校沟通。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五是强化督导检查。组织相关股室指导学校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将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手机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二)完善校园防控体系。 

  按照“护校安园”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加强校园“三防”建设,在全面落实学校全封闭管理、保安配备、一键式报警和视频联网公安平台,以及“高峰勤务”、“护学岗”四个100%,不断提升校园安防建设水平。 

  (三)持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组织各校开展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四个清单”,做到立查立改,保证师生的安全,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有关建议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保护未成年人是社会的责任。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去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几点建议如下: 

  (一)解决联系的刚需问题 

  考虑到学生与家长有联系的刚需,建议学校方面能提供一个可供学生打电话的通信设备(可付费),学生有事情时可以和家长电话联系,减少学生戴手机的必要和过早接触手机。科学研究也显示,孩子过早使用手机、使用时间过长可能会产生手机依赖,对身心带来多方面的损害。 

  (二)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网 

  由相关部门提出倡议书,对校园周边店铺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能积极发挥作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提倡构建社会监管体系 

  出租手机提供上网服务给学生是新出现的行业,目前国家还没有明确的监管法规,取证难,监管难。鼓励学生、家长和老师等可以通过社会监督平台实名举报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提供有力的证据。 

  (四)学校加强学生防沉迷网络教育,提高自律行为 

  手机是我们生活和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工具,而对于孩子来说,手机也是充满了吸引力。当今互联网时代,孩子都得面对电子产品的使用问题。一味拒绝禁止,只会让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倒不如正视问题,以管理配合教育,培养孩子正确使用习惯,才可能化解沉迷难题。学校可以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健康、合理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避免学生沉迷于网络。如学校利用班团队会等指导合理使用手机,班级里组织互助监督小组等。 

  (五)家长监督 

  学校指导家长强化监督责任,帮助孩子摆脱“手机控制”。家长应该明确告诫孩子,不要沉迷游戏,并向他们讲述骗子行骗的案例,警醒孩子不要轻信骗子的花言巧语。家长应合理安排指导孩子的手机使用时间和手机使用内容等,提高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不浏览不健康不安全的信息等。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继续关心支持我县市场监督管理事业的发展。 

    

  领导署名:林春忠 

   人:连宝永 

  联系电话:18005980986 

    

                                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715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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