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邱悦等4位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来信《关于将小区占用的人行道“还路于民”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十分重视办理,现将该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龙腾小区河滨东路东侧规划设计为人行道,并未设置停车位,因前期私划停车位导致机动车违规停放,碾压人行道,现人行道坑坑洼洼,破损严重,居民强烈反映要求还路于民。我局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多次对该处破损的人行道进行修复,现已设置隔离墩,禁止小车驶入。
2.聚龙华庭小区根据规划部门核实,项目出让红线内道路作为小区内部道路,不作为公共道路,不对外开放,由小区内部自行管理,不存在占用人行道行为。
感谢你们对我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建言献策,共同推动我县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
领导署名:刘传贵
联 系 人:章华文
联系电话:7238735
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