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3-08-04 16:16 来源: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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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行福委员

  您在县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展城区饮用水水质提升工作的建议 》(第7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大田县委、县政府在做好县城区坑口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城区饮用水水质提升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结合我县实际,于2013年制定下发《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坑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田政办〔2013〕134号),在原有的基础上,将坑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延长20年(自2014年至2033年),且每年从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中列支100万元(其中,谢洋乡70万元、吴山镇20万元、屏山乡10万元),专门用于坑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水生态修复等流域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除此之外,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县政府加大资金投入,2020年以来,共安排坑口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 1451万元。 

  二、实施水源保护工程 

  一是实施居民搬迁安置工程。对水源地开展综合治理工程,投入2.3亿元对一级保护区内的居民进行搬迁安置,新建石牌镇老厝村“铁籽坂”安置小区。目前,安置房工程已经完成建设,部分搬迁户已经入住。二是实施污染整治工程。重点实施总投资3889万元大田县坑口水库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及水质安全保障工程项目,建设人工湿地、生态沟渠及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进一步加强水源地的保护。目前已到位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09万元,项目正有序推进中。三是实施藻华应急处置工程。针对受持续高温气候影响,水质中的PH值持续升高,存在藻华隐患。为此,2022年以来,投入125万元聘请第三方实施藻华应急工程,目前,经过治理,藻华问题已得到缓解。 

  三、强化日常巡查管护 

  一是开展问题排查。组织人员对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的各类污染源进行排查,对库面的漂浮垃圾进行清捞。目前,排查出的21个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二是开展水质监测。在及时查看水源地水质自动站数据的同时,加大水质监测频次,每月一次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为水源地保护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三是严格环境执法。借力“环保大练兵”“清水蓝天”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及属地乡镇切实加强水源地日常环境管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持续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提升工作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喝上干净、安全、放心的饮用水。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起雄 

  联 系 人:林  娜 

  联系电话:0598-7222083 

    

 

  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2023年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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