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陈光登等委员:
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63号提案《关于大力推进我县文化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前期组织人员开展调研活动,并于8月25日上午组织大田广告传媒行业代表、宣传部、文旅局等相关人员开展了座谈,与会人员就当前大田广告传媒行业现状及如何让大田广告传媒行业有序竞争、健康发展提出了积极的建议,结合各方意见及我县实际,现对该提案答复如下:
一、广告传媒行业是我县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县文化产业缺少龙头企业,导致我县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不高,占GDP的比较偏低,因此,扶持一批综合实力、影响力突出的本土文化传媒企业,做大做强,对推进我县文化产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当前我县广告传媒行业由于进入门槛低,导致行业内无序竞争,亟需成立行业协会,制定协会章程,规范行业经营准则,避免无序的竞争导致资源浪费。我局在职责范围内,将组织人员对该项工作提供支持。
三、规模以上的文化企业是文化产业的中坚力量,鼓励广告传媒企业做强做大,积极申报入库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按照我县的文化产业扶持政策,我局将继续对当年新增的规模以上广告传媒企业每家给予2万元补助。同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同等条件下,我局的各项文旅广告宣传活动,优先考虑规模以上的广告传媒企业。
广告传媒行业应当做好行业定位,做精做强一项专项业务,在文创产品开发、影视制作、文艺演出、会展、宣传展示等我县亟需的广告传媒业务上做好行业分工,行业内相互协作。我局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通过开展文创产品开发、文旅宣传、展览展示、文艺演出等各项专项活动扶持广告传媒行业的发展。
领导署名:苏晋板
联 系 人:赵美华
联系电话:13950977208
大田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3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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