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3-08-09 15:47 来源: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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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B类

  

郑宜筹、方新珠委员:

  《关于加强乡村栈道管理的建议》(编号:5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坚持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为抓手,以农村建设品质提升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着力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短板,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逐步向美丽宜居转变。但是在加强乡村栈道管理等方面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些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农民主体意识还需加强,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县、乡(镇)、村财政资金困难,乡村栈道等农村环境设施管护资金不足问题突出。针对这些问题,今后我局将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推进乡村栈道整治提升工作:

  一是协助做好栈道前期论证。在乡村栈道建设项目前,协助乡(镇)做好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做好规划设计,把好事办好,让村民从中长期受益。

  二是充分调动村民维护意识。结合乡村振兴工作,积极教育和引导广大村民转变思想观念,树立追求新农村生活的理念,要像爱护自家财产一样时时处处善待公共设施,确保其长久地服务“三农”。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优势,村委会安排专门人员,结合村庄清洁行动,定期对栈道打扫清理,确保栈道等公共场所干净整洁,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三是完善维护管理长效机制。把加强栈道管理与村庄清洁行动、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建立完善村庄日常保洁、公共设施维护等村庄环境卫生管护长效机制。同时,建议县、乡(镇)财政参照城镇标准,给予农村基础设施一定的维护和管理资金保障,确保村庄环境常年干净整洁、乡村栈道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村容村貌持续提档升级,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四是加大督促检查指导力度。将乡村栈道管理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督导范围,县人居办会同县直各专项工作牵头单位不定期加强督促检查,督促指导各乡(镇)、村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栈道管理,确保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提升改善。

  感谢您对我县乡村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建言献策,共同推动我县乡村建设品质不断提升。

  

    领导署名:涂东明

  联 系 人:刘传明

  联系电话:0598-7227279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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