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4-08-29 08:47 来源: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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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章永权、陈吉行委员 

  《用好沪明合作机遇,推动本地农产品提档升级》提案(第22号)已收悉。现结合我部门职责,答复如下:  

  农产品销售是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特别是当前沪明合作的大背景下,充分利用政策机遇,使大田优质农产品能开拓市场走出去,这对增加就业、农民增收以及农业产业升级都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涉及多个行政部门职能,我局主要是履行对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管职责。  

  就你在提案中反映的有关人员涉嫌在农产品淡季和旺季操纵价格进行不公平竞争的行为,因当前农产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而非政府定价,此类价格行为的难点在于不易区分是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为还是恶意操纵价格行为。下阶段我局将根据职责,充分发挥我局在乡镇有派驻监管所的优势,认真摸排案源,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一旦查实相关人员恶意操纵价格从事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对违法经营人员形成震慑效果;此外,畅通涉农价格违法行为农民投诉举报渠道,做到违法线索投诉举报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反馈;最后,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引导农产品购销沪明合作双方直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畅通交易渠道,尽量消除违法经营行为的干扰,保护双方的正当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大田市场监管工作!  

  领导署名:陈结章  

  联系人:范自中  

  联系电话:0598-7226079  

  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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