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回复

日期:2023-08-14 08:47 来源:大田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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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清华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提高适龄青年结婚率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婚姻登记处工作职责:   

(一)办理婚姻登记;   

(二)补发婚姻登记证;   

(三)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四)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   

(五)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风俗。   

二、建立精准未婚档案。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信息数据库里没有未婚青年的业务资料及信息,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   

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根据三明市民政局明民(2015)133号文件,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以及福建省司法厅和福建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闽司(2016)22号文件《关于做好婚姻登记信息查询工作的通知》。婚姻登记信息属个人隐私,要担负起保密责任,应当严格管理,严禁向第三方提供相关信息,确保信息不外泄。   

当事人要查询、咨询婚姻相关信息的,应携带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查询、咨询。如是公证机关、公安局、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申请查询婚姻登记信息的,应派人持函或发函申请查询婚姻登记信息,婚姻登记机关给予协助查询。   

四、全面实施婚前教育。此项不属于婚姻登记中心的职责范围。   

五、营造家庭教育氛围。此项不属于婚姻登记中心的职责范围,但可以参与倡议及加大宣传。      

 

领导署名:黄桂珍   

联 系 人:范可晶   

联系电话:0598-7260021

大田县民政局

2023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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