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
答复类别:A类
郑圣泉等委员:
《关于解决大田北站(动车站)附近农田杂草焚烧问题的建议》(第5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伴随着粮食生产,面临着农作物秸秆产生量大、分布广的情况。秋收时节,农户习惯性的秸秆露天焚烧,这是延续了数千年种植习惯,是经过历史证明的有效有益的农业秸秆处理方式。一下子全面禁止焚烧,与当前种植形势不符。禁止“秸秆焚烧”,考虑到的是焚烧危害:一是污染环境,危害身体健康。二是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三是形成严重的火灾隐患。四是破坏美丽乡村形象。
但从种植生产经验看,焚烧秸秆不能一禁了之,建议加强综合利用。一是秸秆焚烧可以烧死、大幅度减少隐藏在农田和秸秆中的害虫,同时可以减少秸秆粉碎还田处理的劳动量和劳动强度;二是要加强综合利用,给秸秆找到更有价值的用途。
当前对秸秆焚烧禁令的认识的确存在一些差异、混乱、模糊。我们需要从更基础更细致的工作环节入手,牢牢夯实农业绿色发展的根基。
一是应该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统筹协调、发展与绿色并重的道路,探索发展好新质生产力,将“后秸秆禁烧时代”遇到的农业生产技术问题解决好,将绿色农业推向新层次、新局面,用更加有含金量的发展成果维护秸秆禁烧政策的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
二是应该围绕做好秸秆禁烧开展有针对性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耕、种、管、收、加、储、销的全链条服务中,应该强弱项、补短板,重点科研攻关,研发专用的现代化农业技术和机械,将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的劳动强度降下来,把其利用率、创效率提上去。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首先,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农民朋友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其次,各新闻单位应将该项工作列为宣传报道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全方位的宣传,使秸秆禁烧工作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的氛围。再次,动员农村的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秸秆禁烧工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尽义务。
四是依靠科学技术解决秸秆综合利用难题。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的经济政策,对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予以扶持,农业农村、农机监理等部门要把好关,广泛引进微耕机、粉碎还田机、埋草机、气化炉等机具设备,政府应将秸秆综合利用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出台优惠政策,多方筹措资金,加大财政补贴、信贷优惠力度,积极鼓励科技人员进行科技攻关等。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涂东明
联 系 人:李华丽
联系电话:0598-7260396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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