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国资办:
《关于目前经济持续低迷情况下降低店面租金的建议》(第47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其中第六章的法律责任部分规定,相关部门监督执法过程中,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由我局吊销营业执照。近年来,我局未收到有关部门向我局申请吊销营业执照。
二、认真落实《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二十条措施的通知》、《三明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络小组关于印发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相关,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清理废除歧视、妨碍个体工商户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确保个体工商户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三、深入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系列活动,根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相关要求,我局加强对服务窗口人员的培训,不断深化“一窗通办”、“一件事办”等服务举措,提高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质量,各部门深入推行“一人办结”、“最多跑一趟”等服务个体工商户的便利化措施。
下一步,我局继续扩大宣传,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共同为我县辖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加全面、精准的服务和支持,推动我县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领导署名:陈结章
联 系 人:连宝永
联系电话:18005980986
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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