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司法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5-06-25 16:45 来源:大田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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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振杰、陈光登、陈乘赞委员:

  《关于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推行“首违不罚,轻微不罚”的建议》(第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行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制度、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探索涉企执法观察期制度、审慎实施执行措施等推行涉企柔性执法方面的建议。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关于“首违不罚”“轻微不罚”的要求,我县于2021年7月29日印发《大田县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田政办〔2021〕41号),主要内容:一是明确柔性执法适用范围除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领域外,建立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即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制度,依法全面推进柔性执法。柔性执法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对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普遍适用。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以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在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前提下积极适用柔性执法;二是明确工作方法具体包括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行政建议、行政提示、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自柔性执法推行以来,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全面贯彻落实柔性执法的各项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截至目前,全县共建立实施柔性执法“四张清单”653项,其中,免予处罚清单336项、从轻处罚清单85项、减轻处罚清单215项、不予行政强制清单17项,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二、关于推行企业信用+执法、推行企业非现场监管的建议。结合各位委员提出的建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福建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闽司〔2025〕48号)要求,我县于2025年4月30日出台《大田县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把建立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和推广非现场检查方式纳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重点任务中,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守法情况、违法风险等对检查对象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信用等级好的企业,合理降低行政检查频次;对存在潜在违法风险隐患或严重失信的企业,适当提高行政检查频次;在具体实施行政检查时,要广泛运用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技术监测、数据研判等非现场检查方式,研判检查对象守法情况,主动发现和识别违法违规行为及线索,助力精准检查,减少现场检查。

  三、关于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工作机制的建议。为减少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扰民扰企问题,不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我县于2023年7月5日印发《大田县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田政办发明电〔2023〕10号),结合我县监管领域中常见、高频行政检查事项,制定了第一批“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并动态调整。2025年6月11日,我县印发《大田县2025年“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制定了第三批“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将涉及24个行政执法机关51个行政执法事项编制成19个年度联合检查事项。接下来,我局将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机关全面落实年度“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力争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重复检查。

  四、关于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建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第二部分“明确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职责权限”第(五)项“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权限。……对同一行政执法事项,上级行政机关已经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的,下级行政机关原则上应直接适用;如下级行政机关不能直接适用,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裁量权范围内进行合理细化量化,但不能超出上级行政机关划定的阶次或者幅度。……”规定,我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方面主要是直接适用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裁量基准,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裁量基准作出行政决定。截至目前,全县适用上级制定基准的行政执法机关共有15个,分别为县工信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局、林业局、市管局、统计局。

  五、关于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用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一是推动县政府与永安法院、大田法院联合出台《大田县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实施方案》,规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二是成立大田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具体负责行政争议案件化解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四是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热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12348福建法网)三大平台作用,统筹法律援助、调解、普法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2025年以来,共办理行政诉讼诉前调解案件4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39件,其中经调解、和解,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0件,复议后37件案件未进入诉讼程序,实现案结事了。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部署,全面推行柔性执法,拓展“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进涉企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感谢您们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你们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县行政执法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张乃军

  联 系 人:苏秀琴

  联系电话:0598-7990013

  大田县司法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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