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财政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
曹丹军等委员:
《关于目前经济持续低迷情况下降低店面租金的建议》(第4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关于租金标准问题
目前,我县现有的店面租金定价主要根据店面的地段、人流量、商业价值等因素,以市场化为原则,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定价或进行市场询价确定,租金水平真实反映市场状况,政府部门从未干预市场定价。由于不同区域的商业环境存在差异,租金标准也会有所区别。我们充分理解当前经济环境下商户的经营压力,但直接干预租金可能影响市场调节机制,反而不利于商业生态的长期稳定。因此,建议商户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合理选择适合的租赁区域。恳请理解与支持。
二、关于续租租金上涨问题
关于提案中提到的“3年租期到期后续签上涨8%”的规定是根据《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田政办规〔2023〕10号)执行。同时基于合同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约定,并非强制性要求。若承租人认为租金涨幅过高,可在合同到期后通过公开招租方式重新确定租金。为保障原承租人权益,文件明确规定:根据起租价与加价幅度,采取最高限价措施保护原承租人的租赁优先权。
三、关于招投标流程优化问题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恶意抢标、串标抬价等现象,我们将要求相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1、严格资格审查:加强投标企业资质审核,防范不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参与竞价;2、强化部门联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哄抬租金等违法行为。
领导署名:刘家纣
联 系 人:苏玉婷
联系电话:0598-7241691
大田县财政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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