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水利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吴煌泰等4位委员:
《关于完善华兴镇镇区华安段公共配套设施的提案》(第7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华安村段涉及尤溪干流,尤溪干流河长202公里,流域面积5436平方公里。华安村段于2013年纳入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二期(大田段)工程,设计批复左右岸共计建设堤防(护岸)2.426km,其中兴泉铁路华安村高架桥至大田县屠宰场路段长度0.526km。当年该河段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因项目用地征迁所涉村民对征地政策有较大分歧,导致该堤段项目无法实施,取消该堤段建设。我局持续向上争取列入后续工程,但现行政策规定,凡已纳入过往补助项目盘子的堤段不得重复申报,故无法继续将该段纳入后续的防洪工程项目。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努力争取将该段范围纳入项目规划盘子,争取早日实施。
此复。
领导署名:林芳庆
联 系 人:杨承享
联系电话:0598-8731878
大田县水利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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