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
郑圣泉等委员:
《关于在大田城区建立超市临期食品爱心利用机制的建议》(第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你们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慈善事业的关心关注。你们提出借鉴“爱心食物银行”经验,在我县慈善超市设置“大田爱心食物银行”货柜,推动合格临期食品规范捐赠、精准分送困难群体的建议,契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助困济困的工作导向,对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民生保障渠道、营造互助友爱的社会氛围具有积极意义。
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及时开展临期食品爱心捐赠宣传倡议,通过多种形式、多条渠道动员商超、慈善超市等企业参与。近半年多来,先后有冠超市、新天意超市、好多多、群乐超市、美邻超市、慈善超市等6家企业积极响应,先后捐赠临近保质期的米、面、油、牛奶、饮料、调味品及小包装食品等。截至7月底,累计接收食品统计价值为5960元。为确保捐赠食品惠及真正需要的困难群众,我局委托赤岩、镇东两个社区党组织,以走访慰问的方式将食品分送给困难群众,已惠及29户93人,在倡导节约粮食、传递社会关爱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目前,我局已在慈善超市设立临期食品捐赠接收窗口和专柜,接受爱心企业及个人店主捐赠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在保质期内的临期食品,并根据食品品类、保质期和接收数量等情况,做好登记、分类和发放工作。对蛋糕等易腐、保质期短的食品,因保存、运输和食用风险相对较高,企业和蛋糕店主捐赠意愿也不强,现阶段暂未接收此类食品;下一步将结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和实际条件,审慎研究相关做法。
你们提出的统一出具《临期食品捐赠接收函》、明确企业税前扣除及食品安全监管等建议,涉及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责。当前,我县临期食品爱心利用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捐赠食品较为零散、数量较少,暂未形成稳定的批量捐赠机制,也尚未达到相关企业办理批量税前扣除的实际需求。因此,我局暂未出具有关函件。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依法依规、确保食品安全和困难群众权益的前提下,持续加强宣传倡导,积极引导更多商超、食品经营者和个人店主参与捐赠;待捐赠主体、捐赠数量和运行机制逐步成熟后,认真研究临期食品捐赠接收凭证、食品安全责任、登记溯源、分类储存、及时发放等事项,并就税收政策适用、市场监管要求等加强沟通衔接。
同时,我们将及时总结现有试点做法和运行经验,视情研究制定临期食品爱心利用相关工作规范或实施办法,推动“大田爱心食物银行”稳妥、有序、可持续运行,更好地惠及困难群众。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周茂座
联 系 人:詹小琴
联系电话:0598-7260021
大田县民政局
2026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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