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田市监执听告字〔2023〕8号)

日期:2023-01-13 17:04 来源: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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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市监执听告字〔2023〕8号

“大田县季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53家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等53家企业涉嫌不按规定开业或擅自停业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核查,你等53家企业登记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从事经营活动,也连续两个年度以上未依法申报、公示企业年度报告,且在本局公告督促及时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况下,你等53家企业仍未作出积极行为。此外,据大田县税务局、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查信息反馈,你等53家企业也已连续6个月以上未进行纳税申报、缴纳社保基金或进行社会保险登记。

  综上事实,本局认为你等53家企业的行为已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所指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经本局研究,拟对你等53家企业作如下行政处罚:

  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等53家企业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听证。

  因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局依法公告送达。你等53家企业自本告知书公告之日起60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胡福寿、黄苍松    联系电话: 0598-7226007

  (附“大田县季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53家名单)

  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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