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泉南高速公路大田段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日期:2015-08-18 15:59 来源:大田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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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泉南高速公路大田段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南高速公路大田段重特大交通事故

应急处置预案

 

为提高我县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一)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三)运输过程中发生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严重泄漏或发生交通事故后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的;

(四)警卫对象、外宾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

(五)多辆客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

(六)其它影响较大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高速公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高速事故指挥部),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苏迎平担任总指挥,县政府副县长谢军、余维语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公安局、安监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民政局、卫生局、交管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和高速公路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详见附件)。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主任由高速三大队大队长张勇兼任,具体负责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

三、应急响应及职责分工

(一)接警处置

值班民警接到12122三明高速公路信息中心(以下简称12122)转报泉南高速公路大田段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认真做好记录后,立即通知辖区中队巡逻民警和事故处理人员赶赴现场,并迅速向大队值班领导汇报情况,请求处置指令。同时,通知119、120赶赴现场救援,并通知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赶赴事故地点收费站口维持交通秩序。

1.高速交警中队巡逻民警及事故处理人员接到值班室通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大队值班领导接到值班室通知后,立即下达封道指令至大队值班室,由大队值班室通知12122通知处置封道指令各项措施。

2.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民警查看事故情况后,立即把现场情况向大队值班领导汇报。大队值班领导接到现场民警报告后,立即向总指挥苏迎平常务副县长报告事故情况,请求启动“泉南高速公路大田段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协调事故救援急需的部门、设备、人员先期赶往事故现场参加救援

3.总指挥苏迎平常务副县长接到大队值班领导事故情况汇报后,发布指令,启动本预案,指示县政府办或110指挥中心通知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赶赴现场(如果苏迎平常务副县长因公出差时,委托副总指挥谢军副县长或余维语副县长负责)。

4.12122接到大队值班室通知封道指令后,立即通知高速养护人员在事故发生地点主线设置路障进行封道,引导车辆下高速;通知事故发生地点高速收费站对入口车辆进行管制;通知高速监控中心更改情报板信息,播报相关路况信息;通知高速路政赶赴事故现场;通知高速抢修人员到事故发生地点服务区进行封道;通知高速服务区负责人维护服务区内的交通安全秩序。

(二)现场处置及职责分工

现场处置共分十个工作组,分别履行以下职责:

1.事故现场处置组。责任单位为高速相关单位(高速交警、收费、监控、路政、养护、服务区、抢修)和县交管大队。

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负责在道路上设立警戒区,发布实施交通管制指令,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疏散警戒区内的车辆和人员,同时通知临近服务区、收费站做好车辆的分流工作,并协调做好现场施救,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事故调查及评估、理赔等各项工作。现场勘查可商请县检察院、相关保险公司派员提前介入。

高速路政部门负责车辆施救、路产损失评估、组织协调道路的清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维护现场秩序、抢救伤员、警戒区的安全、疏导滞留车辆、做好现场的安全处置、现场警戒、道路封闭分流等工作。

高速监控部门负责事故路段事故信息的发布,保障道路的供电、照明及高速公路相关配套设施维护和使用等工作,全程监控事故现场的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监控录像的调查取证工作。

高速收费部门负责做好交通管制车辆的分流疏导工作,确保施救车辆安全顺畅,禁止无关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并做好滞留收费站驾驶员的解释工作。

高速养护部门负责交通管制车辆分流的布控工作,道路路面、供水设备设施的抢修及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

高速公路服务区负责维持服务区的交通秩序、指挥服务区内车辆的停放工作,协助高速交警做好服务区的交通管制工作。

高速抢修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布控,封道分流布控工作,协助路政施救事故车辆、协助养护清理事故现场。

县交管大队负责在警戒区外围交通要道、高速公路路口设立分流标志,做好车辆的分流疏导工作;清理救援通道,维护收费站等交通要道的交通秩序,保障参加抢险救援的车辆、设备顺利进入现场,协助高速交警做好事故的现场勘查及后续的调查取证工作。

2.现场救护组。责任单位为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和县消防大队、卫生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环保局。

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负责对事故的规模及伤亡人员、被困人员和需疏散人员进行统计,并协调向县消防大队、卫生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民政局求援。

县消防大队负责破拆车辆,解救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和其它需要帮助的人员。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技术好、经验丰富的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点,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必要时组织协调、调度全县或相邻县、市的救护车辆、器械、药品、医疗人员进行救治。事故现场处置组应当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开辟道路交通事故紧急绿色通道。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调度车辆疏散滞留人员。事发现场有大量旅客滞留时,立即指令当地的客运企业组织车辆转运滞留现场的旅客到指定的安全地点,以免再次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县环保局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泄漏事故进行侦检监测,确定危险品泄漏扩散范围,会同有关专家制定和实施排险方案。

县民政局负责转运经医生确认已经死亡的遗体。

3.应急抢修(险)组。责任单位为事故发生地所在乡(镇)政府和县消防大队、环保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等有关部门。

(1)因事故引发火灾、爆炸等险情,由县消防大队进行紧急处置和控制;对被挤压在变形车辆内的人员实施脱离抢险。

(2)县环保局负责对造成环境污染的紧急情况采取措施及时有效控制和预防。

(3)高速公路监控、养护部门和县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等单位负责因事故引发火灾、爆炸等遭受破坏的道路路面、供水、供电、通讯等设施进行抢修,并负责设置夜间照明和通讯设备。

(4)事故发生地所在乡(镇)政府配合以上单位开展应急抢修(险)工作。

4.事故调查组。责任单位为高速交警部门。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由高速交警、安监、保险等有关部门单位共同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现场调查内容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事故现场情况;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搜集证据,查明事故原因、发生经过及造成的后果,以便公正、客观地认定事故责任,并依法进行处理。

5.人员安置组。责任单位为县交通运输局、事故发生地所在乡(镇)政府等有关单位。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交通事故受伤、滞留的群众,接待、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并临时解决其吃、穿、住等问题,协助做好受伤人员的转移、救护工作。

6.情报信息组。责任单位为县委办、县政府办、高速交警及有关部门。主要任务是及时了解现场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随时与现场指挥部保持联系,及时反馈信息,确保上传下达,信息畅通。

7.宣传报道组。责任单位为县委宣传部。主要任务是组织新闻单位做好事故情况新闻发布和正面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8.后勤保障组。责任单位为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任务是筹备和解决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负责发放救援车辆高速路口通行证,确保救援车辆快速通行。

9.涉外协调组。责任单位为县外事办、台办、侨办等涉外、涉台单位。主要任务是配合卫生部门对受伤的外籍人员、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进行救护、转移、治疗工作,负责协调做好生活安置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涉外问题及翻译等工作。

10.善后处理组。责任单位为高速交警三大队、县法院、事故发生地所在乡(镇)政府、保险公司及其他有关单位。主要任务是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泉南高速公路大田段高速交警部门接到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要立即向县高速事故指挥部和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告,请求处置指令。

(二)县高速事故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预案规定,迅速通知各联动机构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增加人员伤亡,必要时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各有关部门接到县高速事故指挥部的指令后,要迅速组织力量并由负责人带队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工作。

(四)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伤者和财产,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或发生次生灾害。

(五)事故各项处理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事故调查报告书面报告县政府。

 

 

 

 

 

 

 

 

 


县高速公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处置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部

职务

姓 名

所在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总指挥

苏迎平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13507581236

副总指挥

谢 军

县政府副县长

13605962599

余维语

县政府副县长

13906982935

成员

吴初增

县委办主任

13338231988

黄和新

县政府办主任

13385097767

徐锦平

县安监局局长

13605995660

张 勇

三明高速交警三大队大队长

13806964816

景宏斌

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13960595564

郑际楷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13806966690

施发烧

县环保局局长

13906982785

陈成册

县民政局局长

13605976583

县卫生局局长

13605983321

乐加固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13605976998

李建成

县公安局副局长

13806966215

卢有明

县交管大队大队长

13605976556

林威健

泉三高速大田征管所所长

13950902211

何郑宁

泉三高速大田监控分中心主任

13515995942

潘少辉

大田高速路政中队中队长

13666975920

蒋佑国

大田高速养护站站长

13850808391

肖 明

上京服务区主任

13906086233

许卓毅

吉州服务区主任

13515983456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三明高速交警三大队大队长张勇兼任,副主任由三明高速交警三大队教导员刘强(电话:13850895966)担任,成员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连晋三(电话:13806978313)、县安监局副局长谢维镇(电话:13806963517)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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