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田县民政局防抗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预案》的通知

日期:2017-06-13 16:4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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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民〔2017〕79号

关于印发《大田县民政局防抗自然灾害

应急救助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局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经局务会研究,现将《大田县民政局防抗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按照《预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大田县民政局

2017613

大田县民政局防抗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防抗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保证我县在遭受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福建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三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三明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三明市抗洪抢险应急救援预案(试行)》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

二、适用范围

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洪涝、台风、暴风、龙卷风、暴雨、干旱、冰雹、冰冻、雪、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2)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3)坚持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做好统一调配,对救灾的人力、器械、物资、资金以及上级和外地的支援力量等实行统一调配;

5)依靠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四、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1)发生水旱灾害,台风、暴风、龙卷风、暴雨、干旱、冰雹、冰冻、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行政区域内,死亡3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行政区域内,死亡3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0间以上。

3)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县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五、组织机构与职责

1.组织机构

县民政局成立防抗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救灾救济股、财务股、优抚安置股、社会事务股等相关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协调组、救助组、保障组、善后组、督查组。

县民政局防抗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在县自然灾害救灾总指挥部(或县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下,协调系统的内外关系,积极开展工作。局直属各单位相应建立健全救灾指挥小组和抢险队伍,在局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通力协作,以救灾工作压倒一切的原则,服从大局,明确分工,明确任务,做好救助。

2.主要职责

1)及时向灾区派出工作组,慰问受灾群众,核实灾情,指导灾区自救。

2)组织向灾区紧急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

3)及时掌握各地安置灾民动态,帮助灾区重建家园。

4)协助总指挥部收集、核实、汇总灾情。

5)协助处置因灾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组织做好因灾死亡失踪人员亲属安置、抚慰和心理疏导。

6)根据工作安排,组织指导受灾乡(镇)编制抗灾影像资料,代拟灾情报告,做好汇报灾情准备工作。

六、救助行动

为确保自然灾害发生后应急救助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使受灾群众在较短时间内得到安置和救助,县民政局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以下应急救助行动。

1)县民政局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进入紧急状态,取消人员休假和公务出差,全力以赴投入救灾工作。

2)与受灾乡(镇)保持密切联系,并与县直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迅速收集汇总各地受灾情况并向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报送灾情信息。坚持24小时值班,每日向县指挥部及上级民政部门报告灾情发展及救灾工进展情况。

3)由局领导带领救灾工作组迅速赴灾区核查灾情、走访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当地开展救灾工作。

4)灾害发生24小时内,将初步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县政府。同时会同县财政局向市民政局、财政局报告受灾情况,请求资金支持。

5)根据灾区实际需要,向灾区调拨(运送)紧急救灾物资,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开展重建家园工作。必要时,请求市民政局调拨帐篷、衣被、食品等应急救灾物资支援灾区。

6)会同县财政局向灾区下拨应急救灾款。

7)视情向县政府建议在县内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8)在灾情初步核实后,及时向上级民政部门汇报灾情以及救灾工作情况。

9)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领导关于救灾工作的指示、批示。

七、附则

1.各乡(镇)民政办可根据本预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救灾工作预案。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大田县民政局防抗自然灾害应急救助

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

长:黄桂珍(局长)

常务副组长:吴初青(副局长)

副组长:涂育贵(副局长)

陈玉兰(副局长)

杜忠义(副局长)

林克源(老区办主任)

林开斌(勘界办主任)

员:范祯高(主任科员)

林士众(主任科员)

詹金花(办公室)

谢东彦(救灾救济股)

叶新娇(财务股)

陈开奖(优抚安置股)

肖首佐(低保站)

宋建军(基层政权股)

乐文川(社会事务股)

林启亮(老龄办)

观(县救助站)

鹏(县社会福利院)

林广慧(县殡葬管理所)

二、协调组

组 :陈玉兰

副组长:林开斌

成 员:詹金花 肖首佐 余春华 杨道城 涂丹丹

工作职责:

  (1)及时收集全县灾情信息,掌握抗灾救灾情况;

  (2)快速准确地向局领导报告灾情,为抢险救灾提供建议和意见;

3)办理有关灾害方面的文、会、事等工作;

4)做好灾情统计和上报工作;

5)落实局及直属单位应急值班制度。  

三、救助组

 长:吴初青

副组长:范祯高

 员: 谢东彦 宋建军 方观 廖美芳 田富强 王宗东 陈之争 林芳张

工作职责:

1)及时组织查灾、核灾,作出灾害损失调查与评估,分析研究灾情及其发展趋势;

2)检查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救灾款物的筹措以及救灾款物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及时制定救灾款物的分配方案;

3)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使用。

4)指导当地政府做好灾民转移安置,采取借住公房、搭建简易棚、调拨帐篷、投亲靠友等多种形式,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5)组织开展农村住房倒损核查,指导开展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四、保障组

 长:涂育贵

副组长:林士众

 员:林启亮 叶新娇 龚丽华 陈菊华 叶友芳

  工作职责:

1)做好衣被、帐篷和食品、饮用水等救灾物资的调拨、调运工作;

2)做好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的调配工作;

3)做好救灾资金申请、管理和灾款下拨工作。

五、善后组

 长:杜忠义

 员:林广慧 乐文川 张鹏 高旆 连良语 林起展

工作职责:

1)负责组建殡仪应急援助队伍,协助当地政府做好遇难人员亲属抚慰、心理疏导、殡仪服务等;

2)负责做好殡仪车辆、冰棺的调集调运。

六、督查组

长:林克源

员:陈开奖 郭守俩 廖之生 翁惠琴 汪小妹 涂江斌

工作职责:

1)负责各项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2)负责对救灾款物和社会捐助款物的监督检查工作。

大田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6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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