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政府 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日期:2017-08-26 09:4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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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政〔2017〕31号

大田县人民政府

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提高全民国防意识,检验防空警报设备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县政府决定组织县城区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17年9月20日上午9时20分开始,全程约半小时。

二、试鸣警报信号顺序:第一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3分钟;第二为空袭警报:连续急促短音,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3分钟;第三为解除警报:鸣一长音,连续3分钟,试鸣结束。

请全体市民互相转告,保持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并熟悉防空警报信号。

特此通告。

大田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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