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9年第1号森林高火险禁火的通告

日期:2019-02-05 15:16 来源:大田政府办
|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国有农(林)场:

根据气象部门测报,我县未来几天仍以晴天为主,无有效降水,森林火险等级将达4级以上。春节将至,进山入林人员大量增加,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且大部分乡(镇)已经出现霜冻,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根据《三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实行森林高火险禁火的通知》(明森防指〔2019〕3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发布2019年第1号高森林火险禁火令,2019年1月26日10时至1月31日22时止,在全县林区范围内停止一切野外用火。

请各乡(镇、场)、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全面落实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措施,迅速将禁火令通告至村民;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加强巡查值守,增派力量巡山护林;严厉查处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同时,各级扑火队伍要进入临战状态,确保应急需要。

禁火令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请各单位于每日16:30前将情况上报县防火办。

特此通告

 

 

 

                          大田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