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财政局 大田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第二批救灾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财政所: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2019年省级第二批救灾资金的通知》(明财(企)指〔2019〕24号),结合各(乡)镇救灾资金结余及申请救灾资金情况,经县政府同意,现下达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50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2407-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预算科目,用于帮扶受灾群众特别是贫困户的生活、农村住房灾后重建等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请按照《福建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7〕60号)等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9年省级第二批救灾资金分配表
大田县财政局 大田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9月2日
附件
2019年省级第二批救灾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乡(镇) |
申请资金 |
下达金额 |
均溪镇 |
1 |
1 |
华兴镇 |
3.1 |
3 |
吴山镇 |
2 |
2 |
上京镇 |
10 |
8 |
太华镇 |
2 |
2 |
奇韬镇 |
20 |
10 |
梅山镇 |
5 |
5 |
湖美乡 |
10 |
8 |
前坪乡 |
10 |
8 |
东风农场 |
3 |
3 |
合 计 |
60.1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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