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财政局 大田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1-01-21 16:36 来源:大田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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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财政所: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明财(企)指〔2020〕63号)文件,结合各乡(镇、场)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经研究,现下达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5万元(详见附件),支出功能科目分别列:2240701-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2240702-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请根据《福建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建〔2020〕2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不低于中央的补助标准,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给予补助,管好用好补助资金,并接受财政部福建局的监督;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评价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大田县财政局          大田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1

 

 

 

 

 

 

附件

2020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

单位:万元    

乡(镇)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合计

预算科目

均溪镇

1

1

2

中央资金款列2240701-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省级资金款列2240702-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上京镇

2

1

3

 

3

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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