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财政局 大田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2-04-07 16:38 来源:大田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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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财政所: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明财(企)指〔2022〕14号)文件,结合各乡(镇)2月21日至25日低温冷冻天气受灾及救灾资金结余情况,经研究,现下达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67万元(详见附件),用于受灾地区开展灾害救助和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工作,款列“2240799-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预算科目。请根据《福建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建〔2020〕29号)等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大田县财政局          大田县应急管理局

                        202247


附件

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方案

    

乡(镇)

分配金额(万元)

均溪镇

7

华兴镇

5

石牌镇

9

屏山乡

15

吴山镇

1.5

济阳乡

1.5

武陵乡

5

谢洋乡

9

上京镇

5

奇韬镇

3

文江镇

1.5

梅山镇

1.5

湖美乡

1.5

前坪乡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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