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苗禁忌证明办理

日期:2021-09-09 10:32 来源:大田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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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具对象:不宜接种或暂缓接种新冠疫苗人员。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7:30。

  办理材料: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禁忌证明材料

  办理单位:大田县总医院,咨询电话:0598-7232214

  办理流程:不宜接种或暂缓接种新冠疫苗人员出具相关疾病证明材料→相关专家评估后开具不宜接种或暂缓接种证明→医务部主任审核签字→分管副院长复核签字→服务中心盖章(所在办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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