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消防工作关乎人民生命财产,而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不明晰,直接制约着我县公共消防安全。近五年来,我县共发生火灾504起,死亡3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1674万元。通过分析近五年来的火灾事故,都暴露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职能部门法定职责履职不到位、基层基础火灾防控不牢固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性文件对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不够具体,执行的操作性不强,属地政府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还不够明晰,尤其是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惩处不够明晰、严厉,消防违法成本低,导致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89 号)
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明政办〔2020〕38号)
4.《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委办发〔2021〕7号)。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总体原则。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应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各部门“三定”方案等有关规定,明确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主管行业的消防安全负行业管理责任,对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分工进行逐一梳理明确。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推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将电气火灾隐患严重区域改造、智慧用电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进村入户”,通过加强量化考评和落实专项补助不断强化消防网格化管理落实落地。同时将部分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行政处罚执法权限委托乡镇综合执法机构,切实解决好消防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进一步强化责任制考评和责任追究。为避免对所属下级单位考评消防工作出现重复现象,县综治办、县安委会、县文明办可直接采纳县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和班子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提高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意识,强化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与此同时,《大田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突出了问效追责,要求加大对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强化对亡人和有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的延伸调查和责任追究,不断增强全社会消防法制观念,震慑和减少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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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消防工作关乎人民生命财产,而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不明晰,直接制约着我县公共消防安全。近五年来,我县共发生火灾504起,死亡3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1674万元。通过分析近五年来的火灾事故,都暴露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职能部门法定职责履职不到位、基层基础火灾防控不牢固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性文件对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不够具体,执行的操作性不强,属地政府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还不够明晰,尤其是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惩处不够明晰、严厉,消防违法成本低,导致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89 号)
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明政办〔2020〕38号)
4.《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委办发〔2021〕7号)。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总体原则。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应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各部门“三定”方案等有关规定,明确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主管行业的消防安全负行业管理责任,对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分工进行逐一梳理明确。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推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将电气火灾隐患严重区域改造、智慧用电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进村入户”,通过加强量化考评和落实专项补助不断强化消防网格化管理落实落地。同时将部分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行政处罚执法权限委托乡镇综合执法机构,切实解决好消防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进一步强化责任制考评和责任追究。为避免对所属下级单位考评消防工作出现重复现象,县综治办、县安委会、县文明办可直接采纳县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和班子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提高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意识,强化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与此同时,《大田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突出了问效追责,要求加大对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强化对亡人和有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的延伸调查和责任追究,不断增强全社会消防法制观念,震慑和减少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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